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副会长
江苏省教育厅副厅长
丁晓昌
各位专家、各位会议代表:
非常高兴参加这次的会议,借此机会,我想向在座的专家和留学中介负责同志介绍一下江苏省自费出国留学管理工作基本状况和今后的工作思路。
一、江苏自费出国留学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江苏是自费出国留学比较活跃的省份之一。这几年,自费出国留学在人数、留学国别和留学专业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学成归来、为国服务的人数也与日俱增,涌现出了大批出类拔萃的人才,他们把世界上先进的思想文化、科学技术等引进江苏,为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人才强省做出了积极的贡献。2009年,江苏人均GDP已达6400美元,自费出国留学人数呈现出持续增长的势头,自费留学已占出国留学总量的90%。2009年度,通过我省28家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去海外留学的总人数达5958人,2008年度为5083人,同比增长了17.2%。这是统计到的数字,实际上远远不止,大家都清楚个中原因。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已成为留学服务主渠道。在教育部的指导下, 早在2003年我厅就与省工商局联合出台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在省内设立咨询机构的相关文件。同年,江苏省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在全国率先成立自费留学中介管理工作委员会,用行业规范的方式管理自费留学中介市场,提高了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质量。留学中介管理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积极开展了有利于行业发展、有利于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发展的工作。加强自身建设,制定了留学中介管委会的章程;起草并向会员单位推荐使用了规范的留学中介机构业务合同文本,许多机构一直使用该规范文本至今。协助进行所有经批准的留学中介机构备用金管理以及自行做好会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定期召开年会,组团出国业务考察和赴其它地区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和做法等。这些举措为我省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下一阶段加强自费出国留学管理的工作思路
2009年,教育部将江苏列为省部共建共管方式试点进行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审批与管理改革的四个省市之一。为进一步加强自费出国留学管理,加强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的管理与监督,更好地贯彻国家“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出国留学方针,拟对下一阶段管理工作做如下考虑:
一是支持。主要是拓宽渠道,做好扶持工作。在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大背景下,出国留学方兴未艾。我省现有高校122所,其中本科院校校领导50%,系主任60%以上,重点学科80%以上均具有出国学习、进修经历。即便这样,高等教育优质资源仍然缺乏,需求依然旺盛,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在成立行业协会基础上,需要搭建更多交流平台,争取各种各类奖学金。为了让家长、孩子能够更多地直接接触国际名校,教育国际交流中心推出国外大学招生联盟项目,涉及9个国家,70余所大学。去年提供了3000万奖学金。
二是引导。首先注重社会效应,树立好典型,选择好项目,强化专业化建设品牌,以示范和品牌促进整个行业发展。
三是管理。一要抓住试点契机,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这次教育部提出与地方教育部门共建共管自费出国留学工作,是对地方教育主管部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厅将深刻领会“共建共管”的丰富内涵,依法实施管理,加强与教育部的请示与合作,加强与省内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明确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职责,进一步提高自费出国留学的管理水平。与此同时不断摸索试点工作经验。二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制定深化管理方案,抓紧拟定本省进一步做好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管理的工作要点,细化工作程序。根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完善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申办程序和资格认定工作。三要加强日常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留学预警工作,及时做好社会舆论工作。依法落实年检制度,同时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对未按有关规定违规经营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提请有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四要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教育中介工委作为全国留学中介行业组织,其成立是非常及时和必要的,《行业规范》作为留学中介服务标准对规范留学中介市场意义重大。我们一方面会继续支持工委会工作,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扶持江苏省地方行业协会。指导地方行业协会抓紧进行换届工作。赋予行业协会更多管理职责。强化行业规范建设,提倡行业自律意识。做好行业人员培训,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五要建设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披露留学管理信息。通过公示手段以及公布表扬和被投诉量情况,加强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管理。通过公布有关行业发展信息,引导行业和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健康发展以期形成政府引导、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中介服务与管理体系。
最后,感谢在座各位领导,各位同行长期对我省教育国际交流事业的支持与关心,给各位提前拜年,祝大家阖家幸福,身体健康!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