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特聘专家
教育部国际司原驻外教育参赞
单耀忠

  《行业规范》(试行)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具有教育资质的留学中介机构开展出国前的专门培训,应该向服务对象明确培训或考试的内容要求”。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提出构建自费出国留学阳光服务系统,把建立“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完善出国前的预备教育培训作为[ 阳光留学 ]的重要内容。在当前出国前预备教育还比较欠缺、工作还不怎么到位,处在不健全、不完善的情况下,预备教育的提出和实施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十分重要。根据我在国内外二十多年的工作经验和体会,出国前的预备教育工作不是可有可无、可做可不做,而是必须做,而且要做好。实践充分证明,出国前预备教育工作做得越认真、越充分、越扎实、越到位,留学生在外适应就越快、学习生活就越顺心、越安心,家长也就越放心。留学中介机构对留学生出国前多一番提示、提醒、警示,多教给一些方法措施,使留学人员在心理上、物质上充分做好出国前的各项准备,就能让学生在留学路上少遇到麻烦、少走弯路、少受损失,甚至使其终身受益。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还有可能帮其免受牢狱之苦、助其死里逃生,转危为安。这绝不是夸大其辞、危言耸听,因有太少教训为之佐证。
  因此,留学中介机构不应仅仅是受理留学申请、帮助办理入学和入境签证等相关事务,还应把出国前的预备教育作为重要内容,放在重要位置。同时还应该充分利用教育、外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的专家资源和教育中介机构工委设立的“阳光留学教育示范基地”等设施,认真负责地做好出国前的预备教育工作,让留学人员在留学的道路上少一点荆棘,多一点鲜花;少一点风险,多一点安全;少一点挫折,多一点成功;少一点阴霾,多一点阳光,真正实现阳光留学的美好愿景。
  一、 出国前的准备
  出国前的准备主要是做好心理上和物质上两方面的准备,而且心理方面的准备要比物质方面的准备更为重要。
  (一) 心理准备
  1) 对留学预期作出比较合理的定位
  对一般家庭来讲拿出数目不小的资金把孩子送出国留学应当说是一件不易的事情,因而不少家长对孩子出国留学寄予厚望,希望能学有所成,将来或在国外谋职或衣锦还乡。这种望子成龙的心理心态可以理解,但是教育中介机构有必要和有责任帮助家长和学生走出对“人才”认识的误区,告诫他们不宜把留学预期定得太高。留学预期定得太高一是难以实现,二是容易造成学生精神压力加大,思想负担加重,如不及时疏导、减压就有可能出问题,最终由希望变成失望,甚至绝望。由于压力过大,最后得精神病的有之,更有甚者选择自杀的也不是个例。所以留学中介机构要与家长、学生共同进行规划设计,坚持实事求是,对留学预期作出比较合理的定位,让学生带着一颗平常心走出国门。
  2) 要有应对和克服各种困难的心理准备
  初到一个陌生的国度学习、生活,至少要过“三关”:即“语言关”(语言障碍)、“想家关”(思念祖国、亲人、朋友)和“生活关”(适应衣食住行环境)。过不了这三关,就有可能被淘汰出局。另外,还要有留学期间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的心理准备。事实上在外留学也总是有这样那样的事情发生。例如考试成绩欠佳,升不了学、毕不了业;重要证件丢失,财物被盗、被抢;租赁不到房屋;找不到打工的活儿;毕业后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发生交通事故;遇到火灾、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等等。因此要通过预备教育使家长和学生做好出国留学道路很可能不是一马平川,一帆风顺,而是可能荆棘满途、困难麻烦不断的心理准备。与其把留学想象的那么美好,倒不如做好出去经受各种艰苦磨练的准备。做好了充分的思想心理准备,遇到困难挫折,甚至灾难就有足够的承受能力,就能泰然处之,而不是出现不知所措或穷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二) 物质方面的准备
  物质方面的准备主要是留学资金和出国行李方面的准备。要至少准备一年的学习生活费用,不能指望一出国就去勤工俭学、就能打工挣钱,自己养活自己,那是不切实际的。另外,家中还必须有足够的资金储备,确保留学资金链条不出现问题。出国行李准备主要是根据留学国的情况搞清哪些行李是必须带,哪些可带可不带,哪些不必带,可以到国外购买等等。
  二、 出国预备教育的内容
  要对留学人员进行出国前的预备教育,例如:政治思想教育;留学目的国基本国情教育;安全教育;领事保护教育;出入境须知教育等。
  (一) 政治思想教育
  政治思想教育的核心是爱国主义教育。要教育留学人员无论何时何地跳动的永远是一颗中国心,凡有损于祖国和当代中国青年形象的事不做、话不说。另外,一些国家还存在敌对势力,“五毒”(“疆独”、“藏独”、“台独”、“民阵”、“法轮功”)分子还会制造一些事端,要提高政治警惕性,不被蛊惑、不误入歧途。在适当的时候,还要在使领馆的领导下与他们开展有理有节的斗争。总之,要努力做到政治头脑很清醒,大是大非不糊涂。
  (二) 留学目的国基本国情教育
  留学目的国基本国情教育内容包括:教育概况、自然条件、交通状况、交通法规、社会治安、医疗保险、风俗习惯等。
  (三) 安全教育
  “满怀希望高高兴兴出国去,学有所成平平安安回家来”这是祖国人民、家长以及留学生本人的共同心愿。人的生命是第一宝贵的,留学生在外生命安全是第一重要的。而事实是留学人员恰恰在安全方面频繁出事。1995年1月17日日本阪神大地震,我21名留学生及家属遇难;2003年11月24日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我留学生12人丧命。另外,交通事故、意外被害、财物被盗、被抢、被骗等也时有发生。
  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对留学人员在出国前进行安全教育就显得尤为重要,不可或缺。安全教育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也就是防患意识的教育,尽可能规避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是要对学生进行一旦安全事故发生,应采取的正确的对策和应对措施的基本知识教育。思想上有了防患意识,加之懂得一些直面突发事故的正确应对办法,就会遇事不惊、沉着应对,而不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或采取不正当的方法,反而加剧意外伤害。
  (四) 领事保护教育
  要通过教育培训使留学人员了解我驻外大使馆、总领馆是依法履行保护中国公民在海外合法权益的职责,为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提供领事保护和服务的机构;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寻求领事保护;使领馆可以为你做什么、不可以为你做什么;以及在寻求领事保护时应该注意些什么等等。总之,要让留学人员懂得无论是遭遇天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还是人祸(遭劫持、盗抢、交通事故等)或遭遇传讯、拘禁、逮捕等,一句话,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与使领馆取得联系,寻求领事保护,希望提供你所需要的帮助或协助。
  (五) 出入境须知教育
  出入境须知教育最重要的内容是让留学人员了解本国和留学目的国关于携带物品(现汇)、出入境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醒不要违规违法,以保证其出入境时能顺利通关。另外,像出国前档案是否妥为保存好、住房是否已经租妥,还要记住几个重要电话、及时到学校报到注册、及时到使领馆教育处组登记,还有外出时随身必带的证件、回国要办理再入境签证、结束学业回国要到教育处组开具《留学回国证明》等都应加以提醒。
  总之,出国前预备教育,该在国内讲清楚的就不要让学生带到国外去摸索;该具体详细就不要简明扼要;该浓墨重彩就不要轻描淡写;该严厉警示就不要温馨提示。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