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特聘专家
教育部国际司原司长
原驻外公使衔教育参赞
蒋妙瑞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各位来宾:
  这次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召开的年会,留学中介机构的行业自律标准以及行业服务规范的建设是会议研讨的一个重点。刚才周俊业教授从法律层面对这方面的行业规范作了全面解读,我想结合我的工作经历,谈一些对《行业规范》建设重要性的看法。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大概在十八年之前),当我国驻西方各国大使馆的教育处正在忙于应付“民运分子”的捣乱和做争取公费留学生工作的时候,而驻俄罗斯使馆教育处面临的一个工作难题却是自费留学生的工作。
  在苏联解体之后,俄罗斯国内十分混乱,经济濒临崩溃的边缘,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的经费严重短缺。我清楚地记得,前不久还是苏联国家教委主任的雅戈金,在苏联解体后竟然当起了美利坚大学在莫斯科开办的分校的校长,领美国人给的工资。美国索罗斯基金会向苏联科学院的院士每人派发1000美元的补贴,前提是院士们要填表并提供相关的个人信息。 尽管有人抵制,但拿补贴的人还是不在少数。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俄罗斯对中国学生开放了自费留学的大门。
  随着大批中国自费留学生进入俄罗斯的高等院校,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就接踵而来。一些学校的着眼点主要在创收(中国学生缴的是美元),基本的教学和生活条件却常常得不到保证,所以学生经常来教育处告状。另一方面,国内的一些选派单位(有的甚至是个人)也是因为“创收”的关系,既没有很好了解俄罗斯高校的现实情况,也没有对选派的学生进行认真的把关,学生良莠不齐,自身素质存在不少问题。有的打架滋事,有的还关门杀俄罗斯人豢养的狗吃狗肉,引起周围俄罗斯人的公怒。还有的以留学生的身份为掩护,干着当时很流行的“倒爷”勾当。所以当时是各类事故不断,最紧张的时候使馆还正式成立了应急小组,我们的少将武官当组长,我当副组长。不过尽管我们不断向国内打报告,要求控制自费留学生来俄,直到1994年我离任之前,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现在回想起来,关键还是选派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后来,西方一些国家也先后对中国学生开放了自费留学的渠道,自费出国留学的规模越来越大,自费留学的中介服务也逐步成了一个有相当规模的产业。所以这方面的工作的成绩是很大的,但毋庸讳言,事故也还是时有发生,有的还是恶性事故,在国外造成很坏的影响。我记得我在美国工作期间,在洛杉矶就出过这样的事:有一批孩子来参加暑期学习班,但当他们出了机场以后,人很快就不见了。后来美方抓到了带队的人,发现竟是一个蛇头。
  尽管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多样,在现阶段我觉得规范留学中介机构的服务才是进一步做好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的重要一环。
  再谈一谈政府部门在这方面的管理问题。我在国家教委外事司工作期间,出国留学工作主要还是以公费留学为主,只是也已经开始遇到自费留学的问题。我们把自费出国留学的选送工作当作特许行业来对待,所以对新出现的留学中介机构进行逐个审批,审批了一批之后就暂停一下,看看实际的效果和问题以后再说。后来自费留学人员越来越多,近几年竟占到了90%左右,中介机构的审批和管理也就成了一个问题。据我的观察,我们在这方面的管理工作处于一种两难的境地:批多了,确实有风险,上级部门会批评你把关不严;如果不批,又有人会指责你不作为。因此,出现目前这种中介机构在册的有四百多家而不在册的却有一千多家的局面实在也是很无奈的。至于对这些机构的有效管理则不仅人力上不易做到,同时和以宏观管理为主的中央政府主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不相符的。
  两年多前,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庆林同志和我谈起了他们筹建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的事,我觉得非常有意义。庆林同志早在担任教育部办公厅领导的时候就主管社团办公室,对行业组织在协助政府实施宏观管理方面的作用有清晰的认识,而在我们这些曾在国外工作过的人来看,转变政府职能,依托行业组织来实施部分管理工作,正是我们感到需要向国外学习的地方之一。正因为如此,我当时就欣然接受了参加工作委员会专家组工作的邀请。很高兴的是,教育中介机构工作委员会的成立,特别是工作委员会开展的行业规范建设工作,得到了教育部领导、教育部国际合作司领导及其下属业务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使工作委员会做好行业规范工作有了可靠的保证。
  目前,在进行了大量调研的基础上,工委会已经完成了《行业规范》试行方案的制定工作,相信经过与会代表的进一步讨论修改,并经过上级领导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就可以推出试行了。同时,我们应该看到在涉外教育领域里推行行业规范毕竟还是一件全新的事情,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肯定还会碰到不少问题。特别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一些实际利益时,还要做好细致的协调工作。只是有规范和没有规范肯定不一样,在《行业规范》推出试行之后,在[ 阳光留学 ]的大旗下,自费出国留学的中介服务工作一定会登上一个新的台阶。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