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议会是丹麦的教育立法机构,它规定各级各类教育目的,并通过拨款法决定教育经费的数额和分配。教育部统管全国的一切教育活动。基本学制为小学6年、 初中3年、 高中3年,其中小学和初中构成义务教育,中间不举行升学考试。 大学教育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制为4-6年,毕业后获得硕士学位;第二阶段为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需要3年左右的时间读完。丹麦大学及其它高等院校的授课语言是丹麦语,每学年从9月初开学,次年6月底结束。
许多丹麦高等院校(本科教育)要求申请进入丹麦学习的外国学生在入学前参加学校组织的丹麦语考试;申请者所持的高等教育证明、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须得到学校招生部门的认可,否则学校会要求出具其它有关材料。而且,如果符合入学条件的申请人超过了大学所能提供的名额,大学将按照申请者的成绩和其它条件择优录取。申请硕士一般需要语言考试成绩,比如托福或雅思。
在丹麦学习不分年限,20岁、60岁都可以学习,而且丹麦人上学享受政府的补贴,对政府来说是一种解决失业的办法。大学四年,研究生两年,博士三年。
各学段简介:
1、学前教育:7岁前儿童主要在家庭里受教育。1975年规定,6岁儿童可入幼儿班。据统计,1978年约有60%的6岁儿童入幼儿班。
2、 学和初中教育:这类教育主要在国民学校中实施。国民学校是为7一16岁儿童而设立的9年一贯制的综合学校。1975年规定,小学和初中为义务教育,学生可选读第十学年。国民学校的目的是与家长协作,使学生获得知识和技能,从而促使他们各方面的发展。国民学校的基本课程有丹麦语、初等数学、历史、地理、生物、音乐、体育、艺术和宗教。第六学年起设自然学科和外语(英语);准备入文科中学的学生,在第九学年可选读第二外语(德语)和高等数学。
3、 义务教育后的教育:学生授完义务教育后有3个去向:一是进入为期3年的文科中学。基本课程有现代语和古典语、数学、自然科学、社会科学、艺术和音乐等。文科中学分文理两门主科,目的是为了升大学或参加“高级预备考试”。二是进行学徒训练或3一4年的基本职业训练。三是就业或在职训练。20世纪己60年代中期,16岁少年中入文科中学的只占7%,1982年选择以上3条出路的人数各为1/3。
4、 高等教育:丹麦有大学3所、大学中心2个、高等专门学校12所。高中毕业生入大学的人数约占25%。1479年创建的哥本哈根大学是一所设有神学、社会科学、医学、人文学科以及数学和自然科学等5个主要学院的大学。大学学习年限5一8年。
5、 师范教育:幼儿园的教师由教育学院培养;国民学校的教师由师范学院培养;文科中学和高等学校预备班的教师由大学培养(大学生学完本科课程后,需经6个月教育理论和实践的训练)。
6、 成人教育:民众高等学校是成人教育的主要形式。它一般是私立的,接受政府的补助,但教学不受政府的干预。第二次世界大战前几年,约有1/3的农村和城镇居民入这类学校。民众高等学校的学制长短不一,学习内容主要有丹麦语(丹麦文学)、历史、社会事务、外交事务、外国语、心理学和音乐欣赏等。入学和结业均不用考试,也不发给结业证书。
丹麦实行1一10年级的免费教育。每年全国约有10%的人接受各种形式的业余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