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
  * 首先确认申请人居住地是否属于北京管辖范围。
  * 如属于北京管辖的根据护照种类的不同来申请。
  - 因公护照:申请人可以通过当地外事办申请
  - 因私护照:申请人通过指定代理旅行社到领事馆申请

  旅行社代理签证正常手续费(与户口所在地无关,以旅行社所在地为标准)
  * 每人基本费用
  北京:200元(人民币)
  其他地区:300元以下
  * 根据申请人数(申请人的护照数为准)的多少适当降低价格申请人2人以上时,平均每人优惠50%
  例如:(货币单位:人民币)
  -2人申请:200+100=300元以下
  -3人申请:200+100+100=400
  -4人申请:200+100+100+100=500元以下

  处理期间
  因公护照办: 4日
  4次以上, 返签证 : 3日
  结婚, 亲戚访问, 参加婚礼 : 7日
  商务及其他 : 5日
  团体观光 : 3日
  第三国家人签证 : 5日

  手续费

  申请材料及申请方式
  - 如申请人所在地属北京领事馆管辖,可参照“领事业务—签证业务—以入国目的分类”准备所需材料
  - 韩方邀请人转倍的材料需直接交给申请人,我使馆不能接收。
  - 签证申请人按照要求准备中方材料。
  - 签证申请人持准备齐全的韩方、中方材料通过代理旅行社到我领事馆申请签证。签证签发日期及签证接收号码可向代理旅行社确认。
  - 到签证签发日向代理旅行社确认签证结果。
  * 如有疑问,可以发送邮件至chinaconsul@mofat.go.krchinavisa@mofat.go.kr咨询。另外,也可以通过我使馆网站的“领事在线咨询”得到及时的解答。
  注意事项
  邀请函、签证颁发许可书等签证申请文件的有效期为3个月。
  邀请函内容包括邀请期间、邀请目的、邀请对象、在韩停留期间、身份及财政担保等。
  如上述内容没有明显,审查时间将拖延或者领事可以要求具体访问日程及在韩住所等等。 
  在职证明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地址,法人代表姓名,公司电话基本情况.
  填写签证申请表时,要填写现住址而非原地址,在电话号码栏内要填固定电话而非手机号.  
  以签证为目的临时补办北京暂住证的人将被拒签.
  对于在沈阳等其他领事馆拒签过的人,本领事馆无法签发签证,请到被拒签过的领事馆重新申请签证. 
  申请的签证被拒签之后,如果没有特殊情况,请在两个月之后再重新申请.
  补充材料要直接交给窗口,最好不要通过传真发送,因为利用传真可能会出现收不到或丢失的情况.补充材料并时附上我领事馆的补充材料告知单及补充材料.
  申请领事面谈时,原则上必须要由中国的签证申请人本人申请.

  签证审查原则
  本使馆的签证签发规定是依据韩国出入境管理局等部门有关规定。被拒签的主要理由如下:
  o 持有无效护照、或入境目的及停留期间不明确者。(出入境管理法 第12条)
  o 认为具有危害大韩民国利益及公共安全的人。(出入境管理法 第11条)
  o 认为具有妨碍大韩民国经济秩序、社会秩序以及良好风俗的人。(出入境管理法第11)
  o 传染病患者、吸毒者、精神障碍者、流浪者、贫困者以及其他禁止入境者。(出入境管理法 第11条)
  如果申请人以前被拒签过, 并能够针对被拒签的理由因提供新的材料, 可以再次来申请签证。 如果申请人再次申请, 则必须出示能够表明其情况发生实质性变化的材料。
 
  得到签证后,在韩国机场或港口、被出入境管理员的入境审查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可被取消入境。